义乌市财富大厦是财富还是陷阱?骆有才的滑铁卢造就义乌市房产的败笔
看过《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浙江义乌财富大厦并非商铺吞噬商户3亿资金》后,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取证后,才写下了这篇文章,只想尽量客观的分析这件事情,让大家能关注此事,使其能更好更快的得以解决。
2003年9月10日义乌市拍卖在国际商贸城二期市场边的4栋高楼用地,占地面积1443.4平方米的一号写字楼用地,以3.2亿高价拍出,每平方米价格高达22万。
今年9月10日,在国际商贸城二期市场边的4幢高楼用地出让,1号写字楼建筑占地面积1443.4平方米,拍卖价格高达3.2亿元,每平方米价格达到22万元。
据了解,这栋大楼在当时或现在,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是天价的,最后的中标者是东阳市房产开发商骆有才的万厦房产开发公司。而同时万厦还标中了财富大厦B座的开发权,而后在二期市场西对面也在建造国贸大厦,相对于一路之隔的财富大厦A,B座,国贸大厦的地价就要低很多了,且盖了20多层。而财富大厦是严格按照义乌市市政府,市规划局设计的蓝图建造的。在规划方面义乌市政府一直是严格把好规划的关的,这在国际商贸城二期的几栋大厦就可看出来。
值得一提的是义乌市的普通商品房价格在短短的十来年已从平均房价2000元/平米不到已迅速提升到10000元/平米。办公楼以及店面更是此价的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高价。据悉国际商贸城二期西队面国贸大厦,福田大厦,万厦大厦楼下店面的均价每间店面高达600多万。
在中标后万厦房产开始建造财富大厦,并开始着火爆的售房,在此时有很多相关的人就如《法制报》所说的都还在做着发财梦,还没有意识到会出现后来的僵局。“两年前,刘美君和姐姐变成浙江省义乌市的失地农民。当紧邻义乌市二期市场的财富大厦发布出售商城摊位时,她们用土地征用款和高利贷买了3楼一个21.7平方米的“商铺”。据刘美君回忆,当时购买商铺的场景非常壮观,有的人不睡觉排队交钱。而吸引这些人争相掏腰包的原因是,财富大厦的1、4号楼(财富饰品、财富皮具)将从即将投入使用的义乌市二期市场两侧拔地而起,并与二期市场打通,形成一体。由于国际商城在当地人脉鼎盛,人们纷纷看好二期市场的消费水平和摊位价值。以致紧邻二期市场的财富大厦摊位费居高不下,并以一楼每间90万元,二楼、三楼60万元,四楼以上30万元收取定金,最高的一平方米定金竟达到13万元。尽管如此,1000余间“商铺在一天之内被抢订一空,财富大厦的开发商万厦公司收取定金达3亿之多。”
2005年9月19日财富大厦A座在完工后,经过火爆的招商后开始试营业,主营为饰品类,也有小部分的精品玩具。值得一提的是,财富大A座一开始并没有就确定整体是经营饰品类商品的,在招商过程中不断调整后才成为饰品大厦的,所以虽叫珠宝饰品大厦其中却有玩具精品类。之前在交房后财富大厦A座开发商与各业主签订了售后代租协议,在3年内由财富大厦管理经营办代为统一售后代租进行管理经营,每年付给各业主的租金由管理办负责。这也不同于法制报所写的 “ 众多的业主们拒绝办理交房手续。万厦公司又承诺将购房户的房子由物业公司帮助出租三年。无奈下,购房户们与万厦公司的物业公司签了出租合同。但出租的情况并不理想,由于财富大厦与二期市场无法连通,加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不出来,经营至今生意惨淡。”据笔者了解,当时的招商情况是想进驻的商家都有连夜排队等拿好店面的,而多数的业主都并非饰品经营者,而只是房产投资者。在当时情况下进行统一招商及规划应该是较合市场及义乌市的专业市场开发规则的。对此业主并没在当时反对该计划,2005年10月26日财富大厦A座财富珠宝大厦正式营业。开业后财富的商户入住率为100%,有些经营户为了进驻财富珠宝大厦甚至还有付出不低的转手费。这时的财富珠宝大厦可算是最鼎盛时期了。在此时,交房后并未见有业主起诉万厦房产公司欺诈或违约。当时财富珠宝大厦的经营布局为负2楼为停车场,负1楼为经营面积较大的楼层,并有扶手楼梯到达,1楼至11楼为每层有三十几户到四十几户不等,12楼整层为金得利集团旗舰店,当时在装修,还未曾开业,15楼整层(实际楼层为13楼)为新光集团的旗舰店,已开业。16楼(实际楼层为14楼)为大厦管理办。在开业后大厦管理办开始为经营户代理办理营业执照。十一楼以下每户交纳260元的办证费。此时,相信新光集团已开始接手财富大厦A座的管理事宜,这点在开业庆典中新光集团的董事局主席周晓光女士的主持参与可看出来。而此时的经营户及业主对于财富珠宝大厦的经营状况是充满着信心,而对于通往二期的连廊的迟迟未能开通都不太在意。到了2006年2月份,农历春节后,财富珠宝大厦的管理处给大厦的各经营户下达了工商局的通知,说不予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如想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话可给予办理个体独资企业营业执照。虽然大厦管理办一再解释说两证没什么差别,但各经营户对此表示不满,要求大厦给予解决这个问题,个体户跟个体独资那是肯定不同的,这点无庸置疑,但大厦迟迟未能解决好这问题,直到现在。
与此同时,义乌市国税局按有进行工商登记的经营户名单开始对财富珠宝大厦的各经营户进行征收国税。按楼层不同每家经营户从1300元/月-650元/月进行收税,对此多数经营户表示新开经营场所此征收税额度太高,请国税局给予调低,并多次集体到商城国税处交涉,表示,如按定额税的话,那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是属违法收税,如按实际营业额收税的话,刚开张的商场,很多的经营户都无营业额,为何按国际商贸城一期同类经营店面收税,甚至还要更高呢?一期饰品市场为已成熟市场,其人气,营业额都很高,按一期这样定税并不合理,但交涉未果,国税局工作人员表示不交税者按抗税处理,向各经营户下达处罚通知书,并要求补交年前的税收。
由于财富珠宝大厦的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严重性问题,大厦管理办都无法给予配合解决,同时财富珠宝大厦管理办在此时又做出了后来才认为是错误的决定,就是把9楼的非饰品类经营户清退出去,并开始接受已签了3年经营合约的其他经营户的退租。在此后的短短数月内,在确定通二期的连廊无法开通,无法办理个体工商户,一期通二期的封闭式人行天桥也与财富珠宝大厦擦肩而过时,经营户走了大半,就此开始了财富大厦的经营滑坡,也就开始了财富变陷阱的过程。在此期间,财富珠宝大厦也曾对大厦的格局进行整改,在1楼至2楼至3楼至4楼之间改装了上下的开放式扶手电梯,并为此耗资数千万,但已回天乏力,无法再重现刚开张时的经营景象。至2006年11月份财富珠宝大厦的经营状况为,16楼经营办,15楼新光旗舰店,12楼金得利旗舰店,11楼部分为闽隆珠宝,6楼为不到10家经营户,5楼不到20家经营户,4楼20家经营户,3楼空无一家,2楼7家经营户,除旗舰店外,2楼以上经营铺户基本都不过半或全空着,1楼情况较好,基本满驻,但人气也不旺, -1楼70-80%经营户开业。在大厦经营开始走向滑坡时,业主的信心也开始失去,本来对于经营情况良好的大厦,他们心中的结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他们很多人只是投资者,不是经营户,只要房产租得出去,有利可图,谁管他什么房子啊?但现在不同了,在确信财富珠宝大厦无法与二期相通后,且经营户因难以经营已开始撤离大厦时,部分业主开始找万厦房产公司及骆有才要求有个说法,在无法得到满意的答复后,部分业主“ 4月26日 在刘美君之后,陆续有近30名购房户起诉万厦公司,有的要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有的要求返还定金。”开始了诉讼程序。而法院在受理此诉讼后也迟迟未能做出审判,“11月23日,浙江省建设厅针对财富大厦购房户反映财富大厦合同欺诈问题,要求义乌市建设局在12月15日之前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11月23日,义乌市建设局作出受理意见。11月28日和29日,记者走访了义乌市信访局、建设局等部门,均没有得到正面答复,有关人员讳莫如深。”法制报记者如是说。
纵观全过程,骆有才的万厦房产公司在2003年9月10日以3.2亿投得了义乌市国际商贸城边的1443.4平米的商业综合用地开发权。随后进行了建造及销售,并在2005年9月16日,财富大厦A座进行进场试营业。在此之前,财富大厦的房产交接与新光集团的参与我们无从得知如何操作,但整体应该还是良性的,要不也无法进行招租营业了!但在几个月后为何又出现了部分业主起诉骆有才的万厦房产公司呢?
据悉骆有才的万厦房产公司在义乌市拥有多处开发房产。
为义乌市房产开发商的龙头。实力也较强。要不然也不能够在此地块的竞标中胜出。那为何会出现如此败笔呢?使地处黄金地段,天价成本的财富大厦成了不是烂尾楼的烂尾楼,成了一个连法院也无法判的纠纷,成了“有关人员都讳莫如深”的烫手山芋?
在此,相对于法制报的记者,笔者提出几点质询:
一, “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在2003年7月22日对二期市场建设规划补充说明中明确写道:“连接体(骑)与市场之间不得开门,若要开门,需双方协商解决。”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里的“双方”就是国际商贸城与万厦公司,为开门的事市政府曾专门召开过协调会,后来明确不能开门。再则财富大厦本身就是写字楼,不是商铺,如果是写字楼那就卖不到这个价。”
既然建设规划补充中说明可以协商开门,为什么最后又不能开门呢?说明的日期是在2003年7月22日,而拍卖地块是在2003年9月10日进行的,那就说明了在拍卖前并不清楚谁会与商城进行协商开通连廊之事,至于后来说财富是写字楼,不能开通,这点并不合理,如果是写字楼,不能开通,那么在招标时能否拍卖到此地价呢?为什么当时不给予明白的标出,而要留待以后协商。而在建筑设计方面又设计了连廊,并且于与财富相通的二期建筑里还留着相关连的空位?
“ 2005年9月,万厦公司交给了购房户们一份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上面写着该大厦房屋作商铺销售、使用。然而到了同年11月,就在财富大厦交付一个月后,原先财富大厦二三楼与二期市场连接处一直空着的摊位被国际商贸城拍卖。购房户们担心的问题终于出现,财富大厦、二期市场本身就是两个世界,根本不能相容”应该说明的是财富大厦与国际商贸城二期相连的不只二楼,三楼,还有四楼。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本可以协商或本来就构造相连的连廊在房子交付后却把从2004年10月份就预留的相连的空位拿去出租了呢?而这就在财富开张的一个月后发生的。难道那预留的空位是开发商骆有才的一个幌子?还是开发商骆有才与义乌市国际商贸城在义乌市政府的调节下无法达成协议?我们不得而知,但法院的难判也许与此有些许关联吧?
二,“这个消息一时间在义乌市炸开了锅。当时,义乌国际商贸城一个摊位的转让费就高达几百万元,现在看来,这也是万厦商城一个攀高利益的卖点。”据我所了解,在义乌市国际商贸城的店面转让费是有高达200多万的,但只是很少的部分,比如在一期的2楼饰品经营区,C区,D区,E区的大通道,大门口的小部分摊位,而多数的摊位转手费仅有数十万到百来万。而与财富大厦相连的国际商贸城二期的摊位则转让费相对就很低了,在F区的多数摊位转让费都不超过10万-30万,G区的箱包店面转手费甚至低至到10万以下,就相当于只够把向商城集团交纳的租金收回。G区F区的部分摊位及在二期二阶段的H区部分摊位因为客流量稀少,有些摊主都表示只要有人愿意承租的话,可不要租金,而承租者只要负责交齐每月的工商,税务等各项费用就可使用。对此,笔者了解了不少商家及国外客商,大多数表示,开通连廊只会增加走动的方便,并不会造成与国际商贸城二期之间的生意竞争,相反还会互补。而在外国客商看来连廊的不通这对于义乌市这个国际贸易平台,国际商贸城的整体都是个负面影响。
三,如果骆有才想借新光集团的手来摆平这个棘手的山芋的话,那他是早就料到了会有此后果吗?新光在2005年9月19日就已经参加了大厦的管理了,这点可从新光集团的董事长周晓光的开业参与及国贸大厦的招商参与就可看到。而这时,大厦存在的问题还没明显化,业主及商家也没意识到这些问题会解决不了,矛盾也还没激化。在此我想如果是开发商骆有才欺诈的话,犯了法律,就是谁都影响不了的,法院也不会难以判决的吧!有关人员也不会是“讳莫如深”的吧,就一个房产开发商加一个新光集团我想还不至于有如此的影响吧!要真有的话,那义乌市的法理何在?公理何在?那业主刘美君也应该高呼“天理何在了?”
四,为何与财富大厦相同的二期预留位子在财富大厦开业一个月后出租掉了呢?据了解这些摊位并没租到多高的租金。那么是骆有才有此神通,把骗局设计得如此完满,但我想这招棋是否也需商城集团进行配合呢?要不怎么会如此巧合呢?或是万厦房产与商城集团在市政府的调节下利益点没谈好呢?我们不得而知,这些都没有公开的,我们也看不到会议记录。但我只想在此呼吁,不要让造价如此之高的建筑楼成为不是烂尾楼的烂尾楼!不要让刘美君们的钱都付笑谈中!不管是谁盖的楼,不管谁是业主,那都是国家的财产啊!都是人民的血汗啊!